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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税专项扣除范围

来源:榕意旅游网

扣除范围:

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的相关支出。

扣除标准:

按照每孩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进行扣除。

扣除主体:

3岁以下婴幼儿的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可以比照执行。

扣除方式: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两人各按照每月500元扣除。这两种分配方式,父母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拓展阅读:

有多个婴幼儿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婴幼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可以。有多个婴幼儿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婴幼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婴幼儿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婴幼儿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的标准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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