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证(未领取身份证的提供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或《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专用)》);
2、符合本市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收据或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结算单;
3、门急诊病历、出院小结、费用明细清单等有关资料;
4、年度首次申请时需提供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社区家庭医生建立签约服务关系的协议书;
5、如果委托他人办理报销事宜,被委托人在提供上述资料的同时,还应当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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