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纳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费用60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或: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3、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额-费用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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