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9-2020年度冬季供暖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城区集中供热工作顺利进行,已经通知群众市民缴费,目前费县供暖时间应该是从11月20日到3月10日,共计110天。
2、按照《费政字【2008】108号》文,居民取暖费价格为每平方米22元(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非居民取暖费为每平方米30元(按建筑面积计价)。
3、缴费时间:9月25日—10月25日,未按通知要求缴费的,我公司保留对用户停止供暖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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