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方:
需方:
合同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供需双方协商,双方就煤炭购销事宜订立如下条款:
一、煤炭价格:煤炭价暂定为调整煤炭价格。
二、质量标准:发热量4500大卡以上(含4500大卡),挥发份大于15%以上,含硫量小于1%以下。
三、验收标准:以供方煤场取样化验为标准。需方购煤时,发现供方煤炭发热量低于4500大卡、掺杂矸石、泥巴,需方有权拒绝收货,供方无权干涉并退回需方煤炭预付款。
四、交货地点:在供方煤场交货,煤炭以需方过磅为标准。
五、运输方式:由供方用火车运输,运费和杂费由供方承担。
六、结算方式:每月结算一次,需方向供方提供五证复印件作为开票依据,需方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供方方可向需方提供17%专用。
七、未尽事宜双方另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原始合同同样有效。
八、解决纠纷的办法:如有违约,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当地人民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持一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
供方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税号:
需方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税号:
Copyright © 2019- nryq.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