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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图书购销合同 篇13

来源:榕意旅游网

  为促进图书市场的繁荣与发展,进一步完善供需双方的经济责任,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签订本图书销售合同:

  1.订货方按供货方提供的图书目录进行选订,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负责人签字交送供货方,做为供货方给订货方的发货依据。

  2.供货方接到订货单后,及时按所订图书品种及数量发货到指定地点。

  3.订货方收到货后应及时对照供货方随包发货清单进行清点核对,如有错发、少发、破损等问题,请于10日内回告供货方,并将差错清单寄给供货方,才能做为结算依据。超过10日以后视为发货无差错,应按发货清单予以结算。

  4.供货方自发货日期起 3个月后,以发货清单为依据,与订货方进行书款结算,订货方在接到供货方结算发票后应予以配合,不得无故拒付或拖欠。

  5.从发货之日起,订货方有责任将滞销的图书及时办理调退货,超过一年以后办理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订货方负责承担。

  6.办理退货注意事项:(1)退货前应与供货方取得联系,共同协商退货品种、数量及退货方式。(2)单一品种图书只剩一、两本的不予退货。(3)破损、脏污的图书不予退货。(4)在退货的同时将退货清单及提货单及时寄给供货方,以便能够及时收取退货,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7..订货方订货一般不得少于一个标准铁路件,并允许供货方为运输方便在数量上做适当调整(特殊情况除外)

  发货折扣为 % 运输方式:(1)铁慢 (2)汽运

  8.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遇合同纠纷双方协商无效时可通过法律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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