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车损评估程序,具体内容如下: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受理交通事故后,需对受损车物损失价格进行评估鉴定的,应及时委托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车物损失价格鉴定。2.对车物勘估时,价格主管部门应派出二以上经鉴定中心审核批准的评估人员。评估人员根据勘估后确认的车物受损情况,按实施细则的修理、更换或重置的价格费用评估准则,计算损失金额,作出一个鉴定结论,出具《价格鉴定书》,并加盖鉴定单位印章。原则上鉴定结论应在交通事故发生后7天内作出,如情况特殊,经交警大队批准可延期7天。3.价格鉴定书经交警大队确认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生效,并由事故处理经办民警发给当事人。4.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交通管理部门确认生效后,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住处更改。当事人如对经确认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鉴结论5天内向交警支队申请重新鉴定。 交警支队受理后应及时转交同级价格主管部门重新评估鉴定,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有10天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重新鉴定书经交警支队事故处理科确认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生效。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二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第3种观点: 1.车辆行驶证、驾驶证;2.车辆、车辆购置税凭证、机动车登记证书;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现场照片;4.保险公司车辆定损单以及车辆维修清单。一、交强险理赔程序是如何的1.发生交通事故后立即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2.保险公司到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3.投保人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应携带行驶证,保险合同以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证件。4.投保人签字确认。5.进行理赔。二、出车祸保险公司理赔流程出车祸保险公司理赔流程:一、当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立即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二、保险公司应主动到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交通到达事故现场后,要先抢救伤者,然后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 三、投保人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应携带行驶证,保险合同以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证件。保险公司应在48小时内对车辆进行定损,投保人在车辆没有定损之前不能修理车辆。四、投保人如对上述清单无争议即签字生效,作为保险公司理赔的依据。如果有争议则可以拒绝签字。在投保人对定损清单没有争议的情况下,投保人可以修复车辆,并按以下程序进行理赔。1、投保人将修理厂的,明细清单,定损单,行驶证,保险合同交给保险公司。2、与保险公司达成协议之后,保险公司应在十日内支付保险赔偿金。3、领取理赔通知单,领取保险金。4、如果保险公司在两个月内拒绝出个理赔通知单,并在两个月内不予赔偿,投保人也可以向保险公司所在地或车辆注册所在地人民提起民事诉讼。5、保险公司在收到投保人的有关保险事故的证据材料后,应当向投保人出具证据清单并签字盖章。6、保险公司出具拒绝理赔通知书。7、投保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所在地或车辆注册所在地的人民提起民事诉讼。三、被撞后伤害赔偿流程被撞伤后赔偿流程如下:1、事发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经受理,获得报案号;2、向交警部门报案并获得《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3、等待保险公司及交警部门做现场查勘;4、到保险公司指定地点做定损并获得《快速处理单》或《定损单》;5、维修车辆或事故中的遭受损失的其它财产、涉及人身伤害时进行医治;6、持车辆行驶证、驾驶人驾驶证、车主身份证、保险单、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快速处理单或定损单、维修、受害者《诊断证明》、医疗、病历本、用药清单等材料到保险公司填写理赔申请书并提交索赔要求。7、保险公司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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