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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伤残抚恤关系转移办理提供那些资料

来源:榕意旅游网
第1种观点: 一、烟台市伤残抚恤关系转移办理需要什么材料《户口登记簿》、《残疾军人证》、军队相关部门监制的《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换领申报审批表》、退役证件或者移交政府安置的相关证明。二、烟台市伤残抚恤关系转移办理的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四条“残疾军人由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的机关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四章伤残抚恤关系转移第十九条残疾军人退役或者向政府移交,必须自军队办理了退役手续或者移交手续后60日内,向户籍迁入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转入抚恤关系。民政部门必须进行审查、登记、备案。三、烟台市伤残抚恤关系转移办理办理流程(1)当事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向新的户籍所在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迁入地)说明情况。(2)当事人到原抚恤金发放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迁出地)提出申请。(3)迁出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查后,将相关材料逐级报迁出地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4)迁出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相关材料密封邮寄到迁入地退役军人事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第2种观点: 一、济南市伤残抚恤关系转移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伤残抚恤管理办法》(2019修订)第二十一条伤残人员跨省迁移户籍时,应同步转移伤残抚恤关系,迁出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根据伤残人员申请及其伤残证件和迁入地户口簿,将伤残档案、迁入地户口簿复印件以及《伤残人员关系转移证明》,发送迁入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并同时将此信息逐级上报本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迁入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收到上述材料和申请人提供的伤残证件后,逐级上报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向迁出地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实无误后,在伤残证件变更栏内填写新的户籍地、重新编号,并加盖印章,逐级通过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还申请人。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级需要办理的事项。迁出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邮寄伤残档案时,应当将伤残证件及其军队或者地方相关的评残审批表或者换证表复印备案。二、济南市伤残抚恤关系转移办理流程1、申请人向县级民政部门提交材料提出申请;2、县级民政部门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报设区的市级民政部门;3、设区的市级民政部门复核通过,报省级民政部门办证;4、省级民政部门办证和寄发送达。

第3种观点: 一、烟台市伤残抚恤关系接收办理需要什么材料1.《户口簿》2.《残疾军人证》3.退役证件或者移交政府安置的相关证明。4.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或者武警后勤部卫生部、武警边防部队后勤部、武警部队消防局、武警部队警卫局)监制的《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或者《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申报审批表》二、烟台市伤残抚恤关系接收办理条件是什么退役伤残军人三、烟台市伤残抚恤关系接收办理依据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四条“残疾军人由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的机关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2、《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四章伤残抚恤关系转移“第十九条残疾军人退役或者向政府移交,必须自军队办理了退役手续或者移交手续后60日内,向户籍迁入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转入抚恤关系。民政部门必须进行审查、登记、备案。审查的材料有:《户口簿》、《残疾军人证》、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或者武警后勤部卫生部、武警边防部队后勤部、武警部队消防局、武警部队警卫局)监制的《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或者《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申报审批表》、退役证件或者移交政府安置的相关证明。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对残疾军人残疾情况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复查鉴定残疾情况。认为符合条件的,将《残疾军人证》及有关材料逐级报送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查无误的,在《残疾军人证》变更栏内填写新的户籍地、重新编号,并加盖印章,将《残疾军人证》逐级通过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还申请人。各级民政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级民政部门需要办理的事项,如复查鉴定残疾情况的可以延长到30个工作日。《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或者《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申报审批表》记载的残疾情况与残疾等级明显不符的,民政部门应当暂缓登记,逐级上报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通知原审批机关更正。复查鉴定的残疾情况与《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或者《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申报审批表》记载的残疾情况明显不符的,按复查鉴定的残疾情况重新评定残疾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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