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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于赡养费的起属于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来源:榕意旅游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司法实践中,存在3种可免除赡养义务的情形: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需要指出的是,无给付赡养费能力的成年子女虽然可以免除给付义务,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义务不能免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三条 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第2种观点: 一、赡养父母义务的法律规定是什么1、赡养父母义务的法律规定如下:(1)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2)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3)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4)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二、父母什么条件可以要求赡养义务父母符合下列条件可以要求其子女履行赡养义务:1、子女具有负担能力;2、子女已成年且拥有独立生活的能力;3、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等法定情形。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我国对赡养义务的规定为: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我国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分为两种:1、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2、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1种观点: 法律对于赡养费的起算时间的法律规定是:一般子女应当在父母年满六十周岁的情况下,开始支付赡养费。但父母年龄未达六十周岁,且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可以随时请求子女支付赡养费。一、离婚赡养费如何计算离婚夫妻之间没有赡养费,因为赡养费是指子女对父母的应当支付的费用,和子女的婚姻关系解除无关;父母的赡养费要结合老人基本生活、医疗、居住的需要,参照当地的生活水平确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二、民事诉讼离婚能否分居抚养费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结存期间分居的,并且协商好一方给付抚养费的,另一方不给付的,离婚后也可以向法院主张给付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三、子女未尽赡养义务的后果是什么子女未尽赡养义务的后果是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可以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若其不支付,父母可以向法院起诉,情况紧急的可以申请先予执行。我国民事相关法律规定,父母有义务抚养和教育子女;子女有义务赡养和帮助父母。当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当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禁止溺婴、弃婴等伤害婴儿的行为。【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赡养老人是我们中华美好传统之一,正所谓百善孝为先,但有少部分人却不赡养老人,甚至一点都不管老人,对此国家专门制定了相关法规,下面带大家看看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章家庭赡养与扶养第十条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第十一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第十二条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第十三条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第十四条赡养人有义务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第十五条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第十六条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由兄、姊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姊有扶养的义务。第十七条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同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组织监督协议的履行。第十八条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第十九条老年人有权依法处分个人的财产,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强行索取老年人的财物。老年人有依法继承父母、配偶、子女或者其他亲属遗产的权利,有接受赠予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3种观点: 1、若赡养费从年满法定退休年龄起算将违背赡养费的功能,苛重赡养义务人的负担。赡养义务形态多样,给付赡养费只是其中一种义务。根据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赡养人除了经济上的供养之外,还包括医疗护理、生活照料、住房照护、精神照料和田产照料等。赡养费的功能是弥补老人经济困难,着眼于未来的生活问题,所以,年满法定退休年龄的老人并不当然地需要经济扶助。如果年满法定退休年龄的老人可以通过养老保险,或者通过自己的劳动满足自己的生活,在这种情况下,他并不需要赡养人给付赡养费进行经济扶助。这样也可以鼓励老年人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自力更生。另一方面,如果一概从年满法定退休年龄起算赡养费,有些赡养纠纷案件甚至主张数十年的赡养费,如果支持则可能增加赡养人过重的负担,使自己出现困难。并且,陈旧多年的赡养费被重提也不利于亲情维护。2、若赡养费从起诉之日起算将迫使被赡养人提起诉讼,不利于纠纷协商解决以及家庭和睦。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亦是中华民族传统道德的基本要求。因赡养纠纷引起的家庭矛盾属于家事纠纷,家事纠纷与普通民事纠纷相比,具有较强的封闭性、情感性和亲情性,并呈现自我修复性强和人身依附性强的双重特征。所以,家事纠纷更宜通过以对话、沟通为代表的和解、调解等协商解决机制进行化解。如果赡养费从被赡养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日起算,将会迫使老人在遇到赡养纠纷时便马上通过诉讼寻求司法救济,这样就背离了家事纠纷的最佳解决途径。另一方面,虽然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日渐深入人心,但厌讼心理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尤其是在广袤的农村地区。赡养纠纷通过诉讼对簿公堂,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将会激化双方矛盾,不利于纠纷解决,也不利于家庭和睦。3、赡养费给付义务源于被赡养人陷入生活困境,起算时间应根据被赡养人生活状况综合认定,不能一概而论。赡养费是解决被赡养人入不敷出,生活陷入困境的问题,由赡养人给予经济扶助,使被赡养人维持正常生活。换言之,赡养费给付义务源于被赡养人陷入生活困境,需要进行经济扶助。故赡养费从何时起算不能一概而论,应当根据被赡养人的具体情况,认定被赡养人何时陷入生活困境。被赡养人何时陷入生活困境,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因素综合认定:一是被赡养人的收入情况。包括被赡养人的养老保险、劳务收入、存款、孳息、收益等收入。二是被赡养人身体条件。如果被赡养人体弱多病,身体残疾,即使未达法定退休年龄,成年子女也应支付赡养费。三是被赡养人的生活水平。认定赡养费起算时间应综合考虑被赡养人的生活水平,不能仅认为被赡养人维持最基本生活即可,被赡养人生活水平应保持与之前相当的生活水平,不应明显低于之前。四是当地一般生活条件。当地一般生活条件也是考虑因素,被赡养人生活应考虑当地经济发展、生活条件、消费水平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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