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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网络化的特点

2025-01-25 来源:榕意旅游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税收信息化建设是指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税务管理进行升级与改进。税收信息化建设可以提高税务管理效率,减少人为操作和误差,增强税收征管能力,推动税收征管的精细化、智能化、安全化和便民化发展。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一条:“本法所称税收征管,是指国家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规定,按照一定程序和方式,组织实施税收收入管理、风险分析、税收征收、征期管理、与纳税人信息交流互动等活动的统称。”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九条:“国家税务机关应当按照税收征收管理工作需要,不断加强和改进税收征收管理信息化建设。”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二条:“电子签名是指用电子数据的方式,用于表明电子签名认证服务提供者和认证用户认可电子数据的数据电文、符号或者用于电子数据的加密和解密的密码、密钥及其变换。”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现行法律,税收信息化建设是由税务部门负责的,但政府在宏观上会提供指导和支持。税收信息化建设是推动税收现代化的重要措施,涉及到国家的经济发展和国民经济的利益。税务部门在税收信息化建设中起着关键作用,负责建设税收信息化平台、实现税收数据共享等。此外,税务部门还需要加强对税收信息化建设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信息安全和数据质量。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税务部门应当加强税务信息化建设,推广应用信息技术,完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税务部门应当健全信息保障制度,加强对税务信息的管理和保护,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二条:“政府部门负责本行政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单位以及下一级政府、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公开、社会参与、民主监督、优化服务、规范行政的重要途径和基本要求。”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税收信息化建设可以提高税收征收的效率和准确性,但对税收征收方式并没有直接的影响,仍然需要依据税法规定进行征收。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二条:纳税人应当按照税法规定的税收征收方式履行纳税义务。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条:税务机关应当依据税法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提高税收征收效率和准确性。因此,税收信息化建设虽然重要,但在税收征收方式上并没有直接的影响。纳税人仍然需要按照税法规定的方式履行纳税义务,税务机关也需要依据税法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进行税收征收管理。

第1种观点: (1)普遍性会计的所有领域(包括会计理论、会计工作、会计管理、会计教育等)要全面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目前,在上述领域中,后三个方面有不同程度的运用,而且可以说是起步晚、发展快、成效大,只是还不能真正达到会计信息化的水平,在会计理论方面却相对滞后。准确地讲。现阶段会计信息化赖以存在的还是传统的会计理论,既没有修正传统的会计理论体系,更没有构建起适应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的完善的会计理论体系。从会计信息化的要求来看,首先就是现代信息技术在会计理论、会计工作、会计管理、会计教育诸领域的广泛应用,并形成完整的应用体系。(2)集成性会计信息化将对传统会计组织和业务处理流程进行重整,以支持“虚拟企业”、“数据银行”等新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模式。这一过程的出发点和终结点就是实现信息的集成化。信息集成包括三个层面:企业组织内外与企业组织有关的所有原始数据只要一次输入,就能做到分次利用或多次利用。既减少了数据输入的工作量,又实现了数据的一致性,还保证了数据的共享性。建立在会计信息化基础上的21世纪会计信息系统是与企业组织内外信息系统有机整台的、高度数字化、多元化、实时化、个性化、动态化的信息系统,它具有极强的适应力。(3)动态性动态性,又名实时性或同步性。会计信息化在时间上的动态性表现为:第一,会计数据的采集是动态的。无论是企业组织部的数据(例如发票、订单),还是企业组织内部的数据(例如入库单、产量记录)。也无论是局域数据.还是广域数据,一旦发生,都将存入相应的服务器,并及时送到会计信息系统中等待处理。第二,会计数据的处理是实时的。在会计信息系统中,会计数据一经输入系统,就会立即触发相应的处理模块。对数据进行分类、计算、汇总、更新、分析等一系列操作,以保证信息动态地反映企业组织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第三,会计数据采集和处理的实时化、动态化。使得会计信息的发布、传输和利用能够实时化、动态化,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也就能够及时地做出管理决策。(4)渐进性现代信息技术对会计模式重构具有主观能动性。但是,这种能动性的体现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第2种观点: 2.1信息技术环境的区别人们通常所说的信息技术不是单纯的一种技术,而是计算机技术、网络通信技术和信息感测技术等组群技术的简称。会计电算化阶段,人们谋求能够开发出解决会计领域的单项工作或整体核算工作的软件,从而帮助会计工作人员实现劳动力的解放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硬件方面则主要以单机环境或F/S(文件/服务器)架构为主,很少涉及网络通信技术和感测技术。会计信息化阶段,人们需要研究和开发集财务管理、生产管理、供应链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乃至决策支持等诸多子系统于一体的管理信息系统,会计信息系统属于管理信息系统的重要子系统,这个阶段的MIS(管理信息系统)、ERP(企业资源计划)、SCM(供应链管理)、CRM(客户关系管理)等产品和概念的提出无不建立在网络和通信技术基础之上。可见,电算化和信息化都应用了计算机技术;电算化较少使用网络通信技术,信息化则更多地依赖于网络通信技术的支持;电算化几乎没有用到感测技术,信息化则会随着其发展越来越多的使用诸如条码感测、智能感测等感测技术。2.2系统地位层次的区会计电算化主要服务于财务部门的核算与管理,属于部门级应用;而会计信息化则是企业信息化的有机组成部分,会计信息系统是管理信息系统的核心子系统,除了服务于财务部门外,还要为信息管理层、决策支持层和决策层提供服务,属于企业级应用。2.3系统目标的区别会计电算化和会计信息化是人们随着信息技术在会计领域应用的不断深入而提出的差异概念。会计电算化以解放生产力,提高工作效率为出发点,首先强调的是会计数据处理的规范化,改变手工会计的不规范现实,要求会计软件的开发、会计信息系统的运行按照我国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规范操作,立足于财务报告的规范生成;而会计信息化则更强调会计输出结果的效率和增值性,这种增值效应依赖于网络环境下会计数据的快速搜集、实时传递以及对不同层次数据的深加工。会计信息化的成效依赖于会计信息输出的多元化研究。2.4信息输入的区别会计电算化条件下输入系统的是记账凭证,数据主要由财务部门自己输入;而会计信息化的大量数据可从企业内外其他系统直接获取,同时可以预见,随着原始凭证标准化问题的解决以及网络安全技术的日臻成熟,经过数字签名的原始凭证会直接进入会计信息系统。2.5数据处理的区别会计电算化主要通过批处理方式处理业已发生的数据,而会计信息化使实时处理数据成为可能。在计算机网络环境下,企业的业务部门通过Itaet(企业内部网)协同工作,所产生的各类数据信息存储于系统集成的数据库中,企业信息的内部用户可以通过对数据库的实时访问,对数据进行实时处理。2.6信息输出的区别电算化环境下,会计信息的输出主要有显示、打印、磁盘等方式;信息化环境下,内部需求除了上述方式以外,更多的可以通过网络实现信息传递与共享,通过授权、划分权限级次,企业内部各个机构、部门从信息系统上直接获取。随着XBRL(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深入研究以及B/S(浏览器/服务器)体系架构在大型系统中的逐步推广和应用,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在Iteet上公布其财务信息。

第3种观点: 会计账簿在整个会计核算程序中处于中间环节,它既是对大量、零星、原始的会计凭证地归类整理,又是会计报表各项目填制的直接依据。随着经济全球化、组织集团化和企业信息化进程的加快,更加集成化、智能化的承载财务信息的电子信息平台向传统会计核算工作发起了冲击,给传统意义上的会计账簿带来了一系列重要的变革,主要体现在:(一)改变了原始数据输入方式传统的会计账簿主要是根据审核无误的凭证,逐笔或汇总记录在会计账簿上,登账工作繁琐、复杂、易于出错。信息化环境下会计账簿的记录直接取决于数据采集端口的原始单据或记账凭证,而原始数据的采集与输入形式已大为扩展,如人工键盘录入,硬盘、u盘等磁介质导入,远程网络收集与传输,输入方式呈现出迅速、开放、多元、高效的特点。(二)改变了数据处理方式在传统的会计核算程序中,采用平行登记方法的总分类账与明细分类账的登记是一项原理简单而核算过程繁杂的工作。当计算机用于会计处理以后,会计信息系统基本都是采用集中处理(批处理)的方式。总分类账与其各级所属的明细分类账之间也不再是一种重复、平行登记的关系,而演化为一次登记、逐级共享的关系。(三)改变了数据存储方式传统的会计账簿以纸张存储方式保留与管理信息。在计算机方式下,账务处理子系统中的数据存储在凭证文件、汇总文件等数据库文件中,以电磁介质作为会计信息的存贮载体,需要时可通过打印机输出纸质账簿。因此,数字化信息存储形式不仅保留了传统意义上的纸质存储,而且还包括存储在计算机硬盘、内存、软磁盘、磁带等磁介质与光盘等光电介质上。原始数据的输入端口、高度依存的电算化软件系统、易隐藏信息的存储介质成为影响信息化环境下会计账簿三大主要因素,这些因素不仅引起了传统会计账簿外在形式的变化,而且带来了信息化环境下会计账簿实质性的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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