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五年农村不会全部搬迁。只有符合拆迁政策的农村才会搬迁。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还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