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继承人继承遗产时,应当同时继承债务。遗产继承是财产和债务一并继承的,不能只继承财产而不承担债务,继承人负有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的责任。当然,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继承人愿意清偿的不在此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被继承人死亡时所遗留下来的,它包括财产的权利和财产义务两个方面。当继承人表示接受遗产时,就意味着他不仅取得了被继承人生前所享有的财产权利,而且同时又承担了被继承人生前所负担的财产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第三十四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继承人可以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法律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被 继承人 的 债务 需要在 继承 遗产的范围内清偿。法律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继承人的以其继承的被继承人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承担相应的债务偿还责任。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3种观点: 继承人按以下顺序清偿遗产债务:法定优先债权、普通债权、交付遗赠。且继承人一般应当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相关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第一千第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1种观点: 继承遗产就要继承债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对债权人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如果债务超过了遗产,继承人在遗产价值范围内进行偿还后,不再对超出部分的债务负有偿还义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这里所说的继承,既包括法定继承,也包括了遗嘱继承。法律如此规定,是为了保障债权人不因债务人死亡而丧失债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继承遗产时,需要继承债务。继承人需要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清偿的债务,债权人也可以请求继承人清偿债务。但对于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债务,继承人可以还,也可以不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需要。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