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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立案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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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1、首先说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可以选择走司法程序主张自己的劳动权益,现在中国实行的是一裁两审制度,就是先经过劳动仲裁,不服可以起诉,还不服可以去上诉。然后终审判决。仲裁诉讼是个系统工程,分实体和程序,实体指的是双方的证据和仲裁思路以及自己的要求法律依据等,程序比如是立案,管辖,举证期限问题等。决定案子成败的主要是实体部分,程序只是一个平台。要做好实体后才好走程序。就比如是打擂,如果不在台下练好工夫,做好策略,匆忙上阵,很难有把握在擂台上赢的对手。台上的斗争只是台下准备的体现。2、劳动争议基本是属于民事诉讼范畴,采取的是“谁主张谁举证“,也就是说主张什么问题,自己来拿证据来证明,举证不能,自己承担不利的后果。法律只是对特殊的几点规定由公司举证,也就是说举证责任倒置。同时顺便说一下,关于“仲裁员是否可以去公司调查“,法律赋予了仲裁员或者法官司调查的权利,但是没有规定是义务。根据劳动争议属于民事诉讼范畴的特点,主要是当事人本身自己来提供证据,只有说当事人自己的身份无法得到证据的前提下,才可以申请仲裁员或者法官前去取证,这个仅限于很小的范围,比如存放在公安机关,保密机关等地方的证据。其他的情况一般仲裁员或者法官不会去调查取证。这和刑事诉讼不同。3、过去仲裁时效60天,为了怕过了仲裁时效,赶紧先立案,现在是1年,有足够的时间去收集证据,设计仲裁思路,然后筛选证据,这样才能够在仲裁开庭中掌握主动。不要忙于先去立案。立案只是劳动仲裁启动的程序,而不是立案了就意味着仲裁庭就可以帮解决问题了,仲裁庭是中立的一个“审判“机关,是根据双方当事人的陈诉和提交的证据来审理案子。而一般不会主动去调查除了提交的证据之外的法律事实。在好多的地方,比如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通州区劳动争议仲裁委,东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等只需要劳动者提供一个书面的劳动仲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就可以了,其他的暂时不需要的,立案非常简单,只做形式审查,不做实质审查。4、准备不充分去立案也有一些坏处,比如在北京好多的劳动争议仲裁委都是实行举证期限问题,比如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通州区劳动争议仲裁委等等,也就是说一旦准备不充分,按照法律规定,过了举证期限,当事人就不能提交新的证据,所导致的不利后果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准备不充分去立案,最后就被时间催着走,自己陷入被动。关于劳动仲裁进行立案需要注意的事项在上文已经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劳动仲裁是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时最优的选择途径就是对仲裁判决不满的,可以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

第2种观点: 一、劳动争议仲裁办案规则是什么1、劳动争议仲裁办案规则是,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的争议,或者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仲裁委员会处理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应当按照三方原则组成仲裁庭处理。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尚未建立工会的,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产生的代表依法申请仲裁。2、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下列争议的仲裁:(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二)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三)事业单位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四)社会团体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五)军队文职人员用人单位与聘用制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二、劳动仲裁的流程是什么劳动仲裁的流程如下:1、申请,当事人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仲裁;2、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3、开庭,仲裁庭调查事实、当事人双方举证质证、辩论、陈述最后意见等环节;4、调解,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5、裁决,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会及时作出裁决。

第3种观点: 劳动仲裁进行立案时需要注意事项是什么1、首先说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可以选择走司法程序主张自己的劳动权益,现在中国实行的是一裁两审制度,就是先经过劳动仲裁,不服可以起诉,还不服可以去上诉。然后终审判决。仲裁诉讼是个系统工程,分实体和程序,实体指的是双方的证据和仲裁思路以及自己的要求法律依据等,程序比如是立案,管辖,举证期限问题等。决定案子成败的主要是实体部分,程序只是一个平台。要做好实体后才好走程序。就比如是打擂,如果不在台下练好工夫,做好策略,匆忙上阵,很难有把握在擂台上赢的对手。台上的斗争只是台下准备的体现。2、劳动争议基本是属于民事诉讼范畴,采取的是“谁主张谁举证“,也就是说你主张什么问题,你自己来拿证据来证明,举证不能,自己承担不利的后果。法律只是对特殊的几点规定由公司举证,也就是说举证责任倒置。同时顺便说一下,关于“仲裁员是否可以去公司调查“,法律赋予了仲裁员或者法官司调查的权利,但是没有规定是义务。根据劳动争议属于民事诉讼范畴的特点,主要是当事人本身自己来提供证据,只有说当事人自己的身份无法得到证据的前提下,才可以申请仲裁员或者法官前去取证,这个仅限于很小的范围,比如存放在公安机关,保密机关等地方的证据。其他的情况一般仲裁员或者法官不会去调查取证。这和刑事诉讼不同。3、过去仲裁时效60天,为了怕过了仲裁时效,赶紧先立案,现在是1年,你有足够的时间去收集证据,设计仲裁思路,然后筛选证据,这样才能够在仲裁开庭中掌握主动。不要忙于先去立案。立案只是劳动仲裁启动的程序,而不是立案了就意味着仲裁庭就可以帮你解决问题了,仲裁庭是中立的一个“审判“机关,是根据双方当事人的陈诉和提交的证据来审理案子。而一般不会主动去调查除了提交的证据之外的法律事实。在好多的地方,比如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通州区劳动争议仲裁委,东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等只需要劳动者提供一个书面的劳动仲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就可以了,其他的暂时不需要的,立案非常简单,只做形式审查,不做实质审查。4、准备不充分去立案也有一些坏处,比如在北京好多的劳动争议仲裁委都是实行举证期限问题,比如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通州区劳动争议仲裁委等等,也就是说一旦你准备不充分,按照法律规定,过了举证期限,当事人就不能提交新的证据,所导致的不利后果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准备不充分去立案,最后就被时间催着走,自己陷入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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