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户口簿和身份证都是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出具的证件。只有身份证没有户口本,不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必须先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补办户口本后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起诉,离婚诉讼需要向法庭提交双方之间存在夫妻关系的证明,如果没有结婚证,则可以到民政部门开具夫妻关系证明书。离婚证据:结婚证、房产证、身份证等这类证据在离婚诉讼中非常重要,可以说,缺少了它们,当事人往往很被动。不过,这些证据证明目的一般不会因为一方当事人隐藏、销毁证据而遭搁浅,毕竟,这些证据在相关部门都有备案:结婚证可以通过民政部门的婚姻状况证明替代房产证可以在房管局查询身份证可以在公安局人口查询中心开具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登记离婚需要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但是如果有其他证明其身份的材料也是可以的。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可以。根据对方是否同意离婚,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根据离婚方式的不同,如果出现证件不齐的情况,可按下面方式处理:协议离婚,需要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到户籍地派出以身份证丢失为由,先一个临时身份证;如果户口本丢失,可以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补办户口本;如果结婚证丢失,只要民政局能查出有结婚登记记录,也不影响办理协议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可以。如果没有身份证原件,相关部门无法审查你的身份,复印件是不能办理的。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第一款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