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种观点: 医疗事故调解的条件:1、双方当事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院方由其负责人、主管等能代表医疗机构的人出面调解。若患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则由其近亲属代为调解。2、需要明确双方的责任以及院方的过错。3、需要确定损害的程度。4、对前两项双方认可或者有说服力的鉴定结论。一、发生医疗纠纷患方应该怎么做发生医疗纠纷患者德玛处理如下:1、与医方协商解决。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2、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书面申请。3、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医患双方因为医疗纠纷僵持不下时,会考虑医疗调解机构调解。4、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到人民法院提起医疗赔偿纠纷诉讼,不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为前提。二、老年人有监护人吗?一般来说,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是需要有监护人的。如果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则不需要监护人,但是可以决定谁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老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法承担监护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自己关系密切、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组织中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老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法承担监护责任。老年人未事先确定监护人的,其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确定监护人。三、如何在离婚诉讼中提出精神赔偿在离婚诉讼中提出离婚精神损害赔偿:(1)提起损害赔偿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的无过错方。如果无过错方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可由其父母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兄弟姐妹代为提出。(2)离婚损害赔偿必须在依法判决离婚的前提下提出,只提出离婚损害赔偿,不提出离婚诉讼的,其请求法院不予支持。【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四十九条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医疗事故等级;(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2种观点: 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提出书面申请;2、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3、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于已经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