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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会见期间是否可以收集证人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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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约束效力。律师见证,对双方当事人具有一定的约束力。2、证据效力。律师见证,是律师以自己特殊的身份,较为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并以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名义,作为见证人;从第三者的角度,客观公正地证明当事人所为的一定的法律行为,这在客观上使被见证对象具有真实性和合法性,同时还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因而在双方当事人发生纠纷引起诉讼时,通常可作为认定事实、确定双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证据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三条 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律师执业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律师见证 的程序:1、申请与受理如果贵单位对签订合同进行律师见证,请写好上述 委托书 后,函寄或发给律师并附合同文本及相关商务资料。 2、审查。律师对当事人申请见证的合同及从法律方面所进行的核实。即审查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内容是否完善、合法;审查合同文字是否准确,有无歧义,模糊;内容是否合法,有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3、资-信调查。律师为确认所见证事项的真实性,而进行的查证工作。4、出证。对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出具盖有 律师事务所 公章及律师本人亲笔签名的见证书。5、收费律师见证收费标准:各地区规定不同。资-信调查协商收费。法律客观: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效,但建议公证。律师见证,不同于其他的人员见证,专指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作为见证人,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进行的见证,属于"私证",但有很强的证明力。律师见证一般可以参照律师协会编制的操作指引进行,有很强的法律规范性和原则性。公证和见证都具有法律效力,建议公证。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第1种观点: 律师见证应遵循自愿、真实、合法三大原则。1、律师见证必须经当事人自愿申请、委托律师进行。2、律师要审查被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法律行为是否真实可靠,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介绍的情况是否足以证明是客观存在的,如资料不足,津师应进行必要的调查,掌握准确情况,以正确见证。3、律师办理见证要审查当事人所发生的法律事实,法律行为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是否属于国家强制要求以其他证明形式证明的事件,只有合法且属于非国家范围内均事项律师方能办理见证。司法部《关于基层法律服务所有地开展见证工作的通知》第2条也规定:法律工作者办理见证必须当场目睹或亲自调查核实,查明当事人的身份和行为能力,申请事项及所提供的证件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并主动开展法律咨询、代书和审查修改合同等工作,帮助当事人完善其法律行为,然后方可以法律服务所的名义予以证明。一、亲属关系证明的有效期以公证书上所载为准。如未说明,一般是长期有效的。办理公证的程序1、携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委托律师设计公证法律方案。2、当事人认可律师设计的方案后,由律师联系公证。3、在律师的带领下,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对于一些情况,公证处可能不给公证。此时,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见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第三条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遵守法律,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第六条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注意:1、公证费用各地标准不一,须以当地公证处告知为准。2、公证应委托律师办理,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如擅自处理,后果自负。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效,但建议公证。律师见证,不同于其他的人员见证,专指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作为见证人,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进行的见证,属于"私证",但有很强的证明力。律师见证一般可以参照律师协会编制的操作指引进行,有很强的法律规范性和原则性。公证和见证都具有法律效力,建议公证。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第3种观点: 一、委托合同的签订委托律师见证,应当由当事人亲自或者派代理人持委托代与律师事务所签定委托见证合同,合同见证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律师见证。二、律师审查工作律师事务所受理当事人的委托后,应指派两名律师进行见证。见证律师对委托的见证事项作下列审查:(一)当事人的身份、主体资格;(二)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能力;(三)当事人的委托见证内容的合法性;(四)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真实性;(五)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和其他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六)见证律师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事项。三、谈话笔录见证律师应当亲自与当事人谈话,对谈话的主要情况作好记录,作为见证的依据。对于情况特殊的当事人,还应做好录音、录像等工作。四、出具律师见证书见证书内容应包括:(一)参加见证的当事人的自然情况和见证律师姓名;(二)见证事项;(三)见证过程;(四)见证的法律和依据;五)见证结论;(六)见证律师签字、盖章,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见证书按统一格式制作,每个当事人各执一份;如当事人需要,可增发若干份副本。律师事务所应留存一份见证书,连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附卷备查。五、归档律师见证工作完成后,应立即将有关材料立卷归档,律师事务所和见证律师应当对当事人的见证事项尽保密义务。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律师会见期间,律师可以就证人证言问题向律师请教,但需要注意相关法律规定。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律师在代理当事人案件时,可以向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证据情况。”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被告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在庭审中可以进行质证和辩论,可以向法庭提出必要的证据和证人,并对已经出庭作证的证人进行质证。”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可以自行收集证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收集证据。”综上所述,律师在会见期间可以就证人证言问题向律师请教,但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如保守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秘密,不干扰当事人证言等。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证人证言是一种证据形式。证人证言一般是有效的,但是因为证人是原告朋友,其可信度较低。另外,如果证人证言与其他物证、视听资料矛盾、或具公信力的部门出具的书证矛盾的,证人证言就很难被采信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第七十三条 经人民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第七十四条 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事人没有申请,人民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先行垫付。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律师会见期间,向律师提供更多的证人证言证据是非常必要的。首先,要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同时遵守法律程序,以便证据能够成为法庭认可的有效证据。其次,律师会见期间提供的证据必须与案件相关,证据必须具体、确凿、有力,否则可能无法支持自己的主张。最后,提供证据时应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当事人有权在侦查、审判阶段提供证人证言,证明自己的行为是无罪的或者有过错的程度轻重等情节。”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当事人有权在诉讼过程中提供证据,证据应当真实有效。”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三条:“证据是指能够了解案件事实的各种信息和物品。”4.《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六条:“律师在代理当事人的过程中,应当尊重客户的意愿,根据客户的要求或者需要,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起草法律文书、参加诉讼等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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