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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住房公积金能异地买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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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常州公积金异地可以买房。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应符合当地的购房政策,征信和收入经过考核,购房资料准备齐全,在异地具有抵押物或担保人,银行方能发放贷款。一、公积金可以在本市使用吗?需要根据买房地的政策规定决定的。目前大部分地区都开放了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政策,只要满足规定条件即可在异地使用。住建部发布了《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督促各地抓紧出台异地贷款业务细则,明确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流程。二、异地购房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异地购房应当注意了解当地购房政策;正确估算自己的实际购买能力;贷比三家选择适合的贷款委托方式;了解异地使用公积金情况;了解房产项目的背景;注意资金安全;注意贷款方式;注意房产及房产公司是否正规手续齐全。三、北京市离婚购房政策北京离婚购房的新政策,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北京市住建委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北京地区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相关规定,离婚一年内贷款买房,商贷和公积金贷款政策都算二套房。假离婚可以买房。对离婚一年内的贷款人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从严防控信贷风险据有关方面反映,对于离婚一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各商业银行应参照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异地买房的,申请异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可。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以外地区购房,可按购房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申请贷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3种观点: 是否能使用异地公积金在本地办理公积金贷款是需要根据本地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来执行。目前全国部分城市已经开放异地公积金贷款,并且设立了异地贷款条件。2015年9月1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该通知明确了公积金异地贷款的职责分工及办理流程,并要求各城市公积金管理部门抓紧出台相关细则。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落实《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要求,推进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支持缴存职工异地购房需求,保障缴存职工权益,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职责分工(一)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含分中心,下同)负责审核职工缴存和已贷款情况,向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书面证明,并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相关信息。(二)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及受委托银行负责异地贷款的业务咨询、受理、审核、发放、回收、变更及贷后管理工作,并承担贷款风险。(三)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与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要定期对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核对,掌握提取、还款、变更和逾期情况。二、办理流程(一)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二)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三)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四)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五)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三、相关要求(一)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加强对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的指导监督。各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抓紧出台异地贷款业务细则,确保异地贷款业务有序开展。(二)异地贷款业务缴存信息核实联系人要尽职尽责。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要相互配合,认真核实相关信息。如信息核实联系人、联系方式有变动,请以书面形式,及时报我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予以更新。(三)我部将建设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信息交换系统。各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积金中心要按照异地贷款政策要求,抓紧开展信息系统升级改造,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流程,适应全国异地贷款业务信息化要求。

第1种观点: 职工可以使用常州公积金进行异地买房。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应符合当地的购房政策,征信和收入经过考核,购房资料准备齐全,在异地具有抵押物或担保人,银行方能发放贷款。一、首次购房贷款需要准备哪些资料1、征信报告在贷款买房之前,必须确认自己的信用没有不良记录,否则贷款可能会批不下来。目前通过中国人民征信中心官网可以查询简略版征信,详细报告需要携带证件到人民银行或者征信自助查询网点查询。征信上如果有逾期记录,可以尝试银行沟通一下申请开具《非恶意逾期证明》,征信报告如果有错误的地方也可以向银行申诉。这里也提醒大家,要时刻注意信用问题,养成按时还款的好习惯。确认好自己的征信没有问题后,就可以安安心心准备下面的资料了。2、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不管是买房还是贷款,这些资料都是必备的,如果有配偶或者孩子的话也都要准备上。复印件一般银行都会帮你复印,不用另外带,不过提前带的话可以节约时间。3、婚姻证明材料已婚的准备好结婚证,没结婚的要开具未婚证明,离婚的要离婚证和法院对孩子归属的判决书以及离婚协议书。已婚者购房不论房产证上一个人名,还是上两个人名,均属夫妻共同财产,未婚则认定为个人财产。4、工作、工资等证明这些材料都是证明自己具有还贷能力的重要凭证,其中收入证明是重中之重,直接影响到房贷额度、利率等问题,一般来说月收入为月还款额的两倍。此外,还要打印工资卡6个月或者1年的流水,记得要盖所在银行的公章。5、连续1年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需盖章异地购房办按揭购房手续时,需要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如果没有这个材料,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首付和贷款利率可能提高。可以登陆所在市的社保官网下载社保证明,然后找公司盖章再去社保办盖章就可以了。以上这些都是贷款买房会用到的材料,这些准备好了基本没什么问题了。当然各地有各地的政策,也不是完全一样的,但是基本上还是大同小异的,保险起见可以查询当地的规定了解。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异地买房的,申请异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可。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以外地区购房,可按购房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申请贷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3种观点: 是否能使用异地公积金在本地办理公积金贷款是需要根据本地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来执行。目前全国部分城市已经开放异地公积金贷款,并且设立了异地贷款条件。2015年9月1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该通知明确了公积金异地贷款的职责分工及办理流程,并要求各城市公积金管理部门抓紧出台相关细则。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落实《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要求,推进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支持缴存职工异地购房需求,保障缴存职工权益,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职责分工(一)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含分中心,下同)负责审核职工缴存和已贷款情况,向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书面证明,并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相关信息。(二)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及受委托银行负责异地贷款的业务咨询、受理、审核、发放、回收、变更及贷后管理工作,并承担贷款风险。(三)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与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要定期对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核对,掌握提取、还款、变更和逾期情况。二、办理流程(一)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二)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三)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四)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五)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三、相关要求(一)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加强对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的指导监督。各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抓紧出台异地贷款业务细则,确保异地贷款业务有序开展。(二)异地贷款业务缴存信息核实联系人要尽职尽责。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要相互配合,认真核实相关信息。如信息核实联系人、联系方式有变动,请以书面形式,及时报我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予以更新。(三)我部将建设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信息交换系统。各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积金中心要按照异地贷款政策要求,抓紧开展信息系统升级改造,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流程,适应全国异地贷款业务信息化要求。

第1种观点: 职工可以使用常州公积金进行异地买房。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应符合当地的购房政策,征信和收入经过考核,购房资料准备齐全,在异地具有抵押物或担保人,银行方能发放贷款。一、首次购房贷款需要准备哪些资料1、征信报告在贷款买房之前,必须确认自己的信用没有不良记录,否则贷款可能会批不下来。目前通过中国人民征信中心官网可以查询简略版征信,详细报告需要携带证件到人民银行或者征信自助查询网点查询。征信上如果有逾期记录,可以尝试银行沟通一下申请开具《非恶意逾期证明》,征信报告如果有错误的地方也可以向银行申诉。这里也提醒大家,要时刻注意信用问题,养成按时还款的好习惯。确认好自己的征信没有问题后,就可以安安心心准备下面的资料了。2、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不管是买房还是贷款,这些资料都是必备的,如果有配偶或者孩子的话也都要准备上。复印件一般银行都会帮你复印,不用另外带,不过提前带的话可以节约时间。3、婚姻证明材料已婚的准备好结婚证,没结婚的要开具未婚证明,离婚的要离婚证和法院对孩子归属的判决书以及离婚协议书。已婚者购房不论房产证上一个人名,还是上两个人名,均属夫妻共同财产,未婚则认定为个人财产。4、工作、工资等证明这些材料都是证明自己具有还贷能力的重要凭证,其中收入证明是重中之重,直接影响到房贷额度、利率等问题,一般来说月收入为月还款额的两倍。此外,还要打印工资卡6个月或者1年的流水,记得要盖所在银行的公章。5、连续1年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需盖章异地购房办按揭购房手续时,需要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如果没有这个材料,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首付和贷款利率可能提高。可以登陆所在市的社保官网下载社保证明,然后找公司盖章再去社保办盖章就可以了。以上这些都是贷款买房会用到的材料,这些准备好了基本没什么问题了。当然各地有各地的政策,也不是完全一样的,但是基本上还是大同小异的,保险起见可以查询当地的规定了解。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异地买房的,申请异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可。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以外地区购房,可按购房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申请贷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3种观点: 常州公积金异地可以买房。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应符合当地的购房政策,征信和收入经过考核,购房资料准备齐全,在异地具有抵押物或担保人,银行方能发放贷款。一、公积金可以在本市使用吗?需要根据买房地的政策规定决定的。目前大部分地区都开放了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政策,只要满足规定条件即可在异地使用。住建部发布了《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督促各地抓紧出台异地贷款业务细则,明确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流程。二、异地购房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异地购房应当注意了解当地购房政策;正确估算自己的实际购买能力;贷比三家选择适合的贷款委托方式;了解异地使用公积金情况;了解房产项目的背景;注意资金安全;注意贷款方式;注意房产及房产公司是否正规手续齐全。三、北京市离婚购房政策北京离婚购房的新政策,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北京市住建委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北京地区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相关规定,离婚一年内贷款买房,商贷和公积金贷款政策都算二套房。假离婚可以买房。对离婚一年内的贷款人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从严防控信贷风险据有关方面反映,对于离婚一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各商业银行应参照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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