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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中后可以转户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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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按照现有高中学生入学和高考政策,高中新生一般按照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要在外地入学,分为两种:外地入学,最终回原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这就不必进行户籍迁移;外地入学,最后还在入学地参加高考者,必须办理符合当地户籍准入资格的户籍迁移。并且注意,不能与高考相关户籍管理冲突。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好转。转学籍的流程具体如下:1、学生因家庭搬迁等情况要求(在市内)转学的,学生本人及家长可以持有变动后的户口及住房证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校长及有关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学校可办理转入、转出手续。2、如果有特殊情况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提出申请后,由校长批准并且上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转出转入。3、其它情况一律不予转学。4、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转学。学籍是指一个学生属于某学校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资格,登记学生姓名的册子,专指作为某校学生的资格。全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小中大学籍的信息管理安全系统。法律依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第十五条 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1个月内办结。第十六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后,转入学校应当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衍生问题:转学籍需要什么手续和条件?转学流程依次是:转入学校(首办学校)发起转学申请并核办,转出学校(对方学校)核办,两方学校共同主管教育部门核办,核办同意,则转学成功。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为学籍管理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配备或指定学籍管理员,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工作机制,确保学籍变动手续完备、学生基本信息和学籍变动信息准确。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在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同意接收当事人的子女户口迁入的前提下,可以参照如下办理相关手续:1,当事人男妇双方各自带上本人的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户口本(含孩子的户籍信息在内)、身份证情况说明等证件;2,去孩子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及户主处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及户主处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填写随迁单,领取户口“准迁证”;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在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同意接收当事人的子女户口迁入的前提下,可以参照如下办理相关手续:1,当事人男妇双方各自带上本人的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户口本(含孩子的户籍信息在内)、身份证情况说明等证件;2,去孩子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及户主处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及户主处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填写随迁单,领取户口“准迁证”;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 只是在实际情况中需要看孩子的学籍是在哪里,是在户籍地还是在外地。孩子的学籍如果实在户籍地的话,那么在外省读书就是借读的形式,那么在高考之前回到户籍所在地学籍所在的高中进行学习这是很正常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按照现有高中学生入学和高考政策,高中新生一般按照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要在外地入学,分为两种:外地入学,最终回原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这就不必进行户籍迁移;外地入学,最后还在入学地参加高考者,必须办理符合当地户籍准入资格的户籍迁移。并且注意,不能与高考相关户籍管理冲突。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在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同意接收当事人的子女户口迁入的前提下,可以参照如下办理相关手续:1,当事人男妇双方各自带上本人的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户口本(含孩子的户籍信息在内)、身份证情况说明等证件;2,去孩子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及户主处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及户主处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填写随迁单,领取户口“准迁证”;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读高中不需要本地户口,但要在当地有完整的初中学籍。2.教育部允许学生在全国各地参加高中学习,但考试必须回户籍所在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第十五条 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1个月内办结。第十六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后,转入学校应当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同意接收当事人的子女户口迁入的前提下,可以参照如下办理相关手续:   1,当事人男妇双方各自带上本人的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户口本(含孩子的户籍信息在内)、身份证情况说明等证件;   2,去孩子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及户主处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及户主处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填写随迁单,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会的,迁户口对学籍没有影响,只要孩子的户籍不变更就可以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 只是在实际情况中需要看孩子的学籍是在哪里,是在户籍地还是在外地。孩子的学籍如果实在户籍地的话,那么在外省读书就是借读的形式,那么在高考之前回到户籍所在地学籍所在的高中进行学习这是很正常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会的,迁户口对学籍没有影响,只要孩子的户籍不变更就可以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在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同意接收当事人的子女户口迁入的前提下,可以参照如下办理相关手续:1,当事人男妇双方各自带上本人的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户口本(含孩子的户籍信息在内)、身份证情况说明等证件;2,去孩子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及户主处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及户主处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填写随迁单,领取户口“准迁证”;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 只是在实际情况中需要看孩子的学籍是在哪里,是在户籍地还是在外地。孩子的学籍如果实在户籍地的话,那么在外省读书就是借读的形式,那么在高考之前回到户籍所在地学籍所在的高中进行学习这是很正常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按照现有高中学生入学和高考政策,高中新生一般按照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要在外地入学,分为两种:外地入学,最终回原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这就不必进行户籍迁移;外地入学,最后还在入学地参加高考者,必须办理符合当地户籍准入资格的户籍迁移。并且注意,不能与高考相关户籍管理冲突。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是没有影响的,具体要看当地的政策,看是否有户籍满三年、学籍满三年的要求。入学考试在户籍所在地进行,如果你已经迁回户籍所在地,那么入学考试将在户籍所在地进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读高中不需要本地户口,但要在当地有完整的初中学籍。2.教育部允许学生在全国各地参加高中学习,但考试必须回户籍所在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第十五条 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1个月内办结。第十六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后,转入学校应当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同意接收当事人的子女户口迁入的前提下,可以参照如下办理相关手续:1,当事人男妇双方各自带上本人的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户口本(含孩子的户籍信息在内)、身份证情况说明等证件;2,去孩子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及户主处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及户主处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填写随迁单,领取户口“准迁证”;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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