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规划范围凤城街道、菩提街道、晏家街道、江南街道、渡舟街道、八颗街道、新市街道。2、规划学校总规模规划普通中小学(含保留现状)共计63所,总用地面积230.84公顷。其中:城市(含新市组团)范围内中小学59所,含高中1所、完中9所、初中10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小学38所,用地面积227.34公顷;农村地区保留现状中小学4所,含初中1所、小学3所,用地面积3.50公顷。3、规划学校分类规模中学:规划普通中学21所,其中保留现状9所,规划新增12所,设初中620个班、高中486个班。小学:规划普通小学41所,其中保留现状18所,规划新增23所,设小学1351个班。九年一贯制学校:规划九年制学校1所(为保留的江南九年制学校),设小学24班、初中18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规划范围凤城街道、菩提街道、晏家街道、江南街道、渡舟街道、八颗街道、新市街道。2、规划学校总规模规划普通中小学(含保留现状)共计63所,总用地面积230.84公顷。其中:城市(含新市组团)范围内中小学59所,含高中1所、完中9所、初中10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小学38所,用地面积227.34公顷;农村地区保留现状中小学4所,含初中1所、小学3所,用地面积3.50公顷。3、规划学校分类规模中学:规划普通中学21所,其中保留现状9所,规划新增12所,设初中620个班、高中486个班。小学:规划普通小学41所,其中保留现状18所,规划新增23所,设小学1351个班。九年一贯制学校:规划九年制学校1所(为保留的江南九年制学校),设小学24班、初中18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规划性质修改为:以发展家居(木业)产业、创新科技和新兴产业为主的工贸型城镇。2.发展方向修改为:以建成区为依托,主要沿北城大道向南发展。3.用地规模修改为:建设用地总量保持不变。其中居住用地减少了15.51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增加了5.05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减少了10.19公顷,工业用地面积增加了19.1公顷(主要是增加一类工业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减少了1.23公顷;绿地与广场用地增加2.78公顷。4.形态及功能布局修改为:“一心、四片”的空间形态,一心:城镇中心,四片:西侧工业片区(新市工业区块)、河石井生活片区、老街生活片区、南侧中科未来城。5.道路交通规划修改为:片区主干路仍旧保留“两横两纵”结构,结合地形特征,辅以干路、支路呈棋盘式布局。片区市政道路总长度约29.5千米,路网密度为8.08千米/平方千米。其中主干路路网密度1.81千米/平方千米,次干路路网密度2.82千米/平方千米,支路3.45千米/平方千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2021年重庆市长寿区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7818.75亩,其中:住宅用地431.90亩、商服用地359.59亩、工业用地4707.12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10.40亩、交通运输及其他用地2009.74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十四条 城市、县、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近期建设规划,报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备案。近期建设规划应当以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中低收入居民住房建设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内容,明确近期建设的时序、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近期建设规划的规划期限为五年。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规划范围凤城街道、菩提街道、晏家街道、江南街道、渡舟街道、八颗街道、新市街道。2、规划学校总规模规划普通中小学(含保留现状)共计63所,总用地面积230.84公顷。其中:城市(含新市组团)范围内中小学59所,含高中1所、完中9所、初中10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小学38所,用地面积227.34公顷;农村地区保留现状中小学4所,含初中1所、小学3所,用地面积3.50公顷。3、规划学校分类规模中学:规划普通中学21所,其中保留现状9所,规划新增12所,设初中620个班、高中486个班。小学:规划普通小学41所,其中保留现状18所,规划新增23所,设小学1351个班。九年一贯制学校:规划九年制学校1所(为保留的江南九年制学校),设小学24班、初中18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长寿区辖22个镇、14个乡。但是现在撤销6个镇、14个乡:凤城镇、晏家镇、朱家镇、称沱镇、付何镇、沙石镇、三平乡、扇沱乡、石回乡、焦家乡、飞龙乡、罗围乡、合兴乡、义和乡、大坝乡、芦池乡、黄葛乡、乐温乡、天台乡、华中乡。所以现在有16个镇(江南镇、但渡镇、邻封镇、长寿湖镇、云集镇、双龙镇、龙河镇、海棠镇、云台镇、石堰镇、葛兰镇、新市镇、渡舟镇、八颗镇、洪湖镇、万顺镇),228个村,2512个村民小组,19个居委会,152个居民小组。法律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十三条 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去行政区划代码网站上查询到,一般不知道自己所在地行政代码的都会在这个上查询。法律依据:《行政区划管理条例》 第四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行政区划的具体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全国行政区划相关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行政区划的具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行政区划相关的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长寿区辖22个镇、14个乡。但是现在撤销6个镇、14个乡:凤城镇、晏家镇、朱家镇、称沱镇、付何镇、沙石镇、三平乡、扇沱乡、石回乡、焦家乡、飞龙乡、罗围乡、合兴乡、义和乡、大坝乡、芦池乡、黄葛乡、乐温乡、天台乡、华中乡。所以现在有16个镇(江南镇、但渡镇、邻封镇、长寿湖镇、云集镇、双龙镇、龙河镇、海棠镇、云台镇、石堰镇、葛兰镇、新市镇、渡舟镇、八颗镇、洪湖镇、万顺镇),228个村,2512个村民小组,19个居委会,152个居民小组。法律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十三条 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空间结构 规划寿县蜀山现代产业园区空间结构为“两带三轴、两心两区”。 两带:改造现状谢磨支渠,采弯取直,构建谢磨支渠滨水绿带;依托井河坝水库支渠原有线型,适当拓宽,构建井河坝水库支渠滨水绿带。 三轴:以寿州大道、蜀山大道和机场北路为园区发展轴线,商业及公共服务设施沿轴线进行布置,引领建设用地有序推进;其中蜀山大道为近期发展轴,寿州大道为中期发展轴,机场北路为远期发展轴。 两心:在寿州大道、蜀山大道两条轴线交汇处,构建片区服务中心;依托井河坝水库优越的生态环境,构建新城综合服务中心。 两区:以蜀山大道、丰收大道、船涨路为界,将园区划分为产业和综合服务两大片区。 (2)功能分区。 规划现代产业园区划分为两大片区。 北部为产业发展片区,主要发展工业产业。规划面积为669.00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54.02%; 南部为综合服务片区,主要发展商务金融、商业居住、生态休闲等城市服务功能。其中公共服务设施与生态绿化片区规划面积为349.02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28.18%;生活配套片区规划面积为220.49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7.80%。 至2030年末,规划寿县蜀山现代产业园区总用地规模为1270.00公顷,其中产业园区建设用地为1215.43公顷,水域用地面积为54.57公顷。 三、用地规划布局 (1)工业用地 规划工业用地布局在蜀山大道、船涨路以北、丰收大道以西区域,规划工业用地面积为461.96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38.01%。 (2)仓储物流用地 规划仓储物流用地布局在共建路与幸福大道交口东南侧,规划仓储建设用地面积为13.98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15%。 (3)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规划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主要布局在井河坝水库周边,结合居住社区布置中小学用地,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24.70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2.03%。 (4)商业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设施用地布局在寿州大道与蜀山大道交口南侧和井河坝水库周边,规划商业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为91.41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7.52%。 (5)商住混合用地 规划商住混合用地布局在新桥大道与蜀山大道交口的西南侧,以及机场北路两侧,规划商住混合用地面积为79.52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6.54%。 (6)居住用地 围绕产业、公共服务和商业用地布局,规划居住用地布局在蜀山大道南侧和机场北路两侧,规划居住用地面积为150.77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2.41%。 (7)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包括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场站和社会停车场用地。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为218.83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8.00%。 (8)绿地广场用地 主要包括井河坝公园绿地、道路两侧绿地、街头绿地和广场用地。规划绿地广场用地面积为171.77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4.13%。法律依据:城建部 《合肥市六安新桥空港新城总体发展规划(2012-2030)》 第六条 规划寿县蜀山现代产业园区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等临空指向性产业为主导,加快发展临空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结合合肥高新区、寿县等周边区域的具体产业发展基础,强化其他高新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形成以临空产业为主导、包容城市其他产业发展的多级、多元产业体系。 产业发展原则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县委、县政府城市建设总体目标和工作部署,坚定不移地推进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 工作,准确把握土地市场规律,正确处理总量与效益关系,科学合理确定供地规模、结构、布局、时序,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可靠保障。按照城乡统筹、节约集约、 供需平衡、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化供地结构,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用地,积极盘活存量土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规划范围凤城街道、菩提街道、晏家街道、江南街道、渡舟街道、八颗街道、新市街道。2、规划学校总规模规划普通中小学(含保留现状)共计63所,总用地面积230.84公顷。其中:城市(含新市组团)范围内中小学59所,含高中1所、完中9所、初中10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小学38所,用地面积227.34公顷;农村地区保留现状中小学4所,含初中1所、小学3所,用地面积3.50公顷。3、规划学校分类规模中学:规划普通中学21所,其中保留现状9所,规划新增12所,设初中620个班、高中486个班。小学:规划普通小学41所,其中保留现状18所,规划新增23所,设小学1351个班。九年一贯制学校:规划九年制学校1所(为保留的江南九年制学校),设小学24班、初中18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