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限行尾号:1和6,2021年7月5日-9月30日期间法律依据:《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西宁市城区道路和车辆限行管理的通告》 一、核定载质量1吨(含1吨)以上至5吨以下的燃油货车、核定载质量5吨(含5吨)以上的新能源货车、各类摩托车以及未经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每日07:00至21:00在以下起至道路的区域范围内限制通行:东起湟中路,西至通海路;南起昆仑大道,北至祁连路(起至道路不包含在限行范围)。本区域外同时段限制通行的道路为:小桥大街(天津路以南)、门源路(海湖路至朝阳东路)、朝阳西路(祁连路至天津路)。本区域内可以通行的道路为:朝阳东路、天津路、行知路、海湖路、同仁路高架桥、凤凰山快速路主线及其连结的各匝道。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星期一限号是根据当地限号规定来确定的,可以去相关部门查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措施。机动车违反限行规定的,按道路交通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