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先,交强险必然理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醉酒驾驶车辆导致交通事故,保险公司需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必须履行保险义务。
其次,商业险是否理赔取决于具体合同条款。
通常情况下,商业保险合同对酒驾等违法行为均设有免赔条款,这不仅符合民法“不得因违法行为获利”原则,保障了保险公司权益,更能促使投保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降低潜在交通事故风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