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案件的结案时间无法确定,取决于破案和抓获犯罪嫌疑人的时间。一般情况下,侦查终结需要两个月,审查起诉需要一个月,判决需要两个月。立案需报案并提供证据,审理分为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三个阶段。受害人应及时报案,提供线索协助侦查,以加快案件进展。网络诈骗涉嫌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事诉讼程序定罪量刑。
法律分析
一、网络诈骗立案后多长时间结案?
网络诈骗立案了,多久能结案很难确定,法律也不可能有具体规定。主要取决于,什么时候破案,抓获犯罪嫌疑人,这是不确定的因素。
如果破案了,抓获犯罪嫌疑人,这就有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两个月,检察院审查起诉一个月,法院判刑两个月。
网络诈骗涉嫌诈骗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按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定罪量刑。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到结案的羁押期限具体包括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及批准逮捕期限和侦查期限。
二、网络诈骗怎么立案的?
1、报案流程:
报警可以直接自己身处地方的公安部门。
报案之后,抓获了嫌疑人,整个审理时间分为三个阶段,公安机关阶段、检察院阶段、法院阶段。
2、需要的证据
主要围绕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另外、受理的条件: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遇到网络诈骗如何处理?
如果遇到网络诈骗之后,应当及时报案。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骗取当事人财物的行为,属于刑事案件。应当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收集证据。因此为了减少损失,当事人遇到网络诈骗之后,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当事人向公安机关报案之后,可以将自己所知道的事实或者是线索尽量提交给公安机关以加快侦查进程。
网络诈骗的结案时间要结合案件具体进展情况而定,要想对网络诈骗的案子进行立案,必须由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相应的证据,抓到犯罪嫌疑人之后,整个审理阶段分为三个过程,首先是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阶段,其次是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最后是法院的审理、判决阶段。
结语
网络诈骗案件的结案时间难以确定,取决于破案和犯罪嫌疑人抓获的时间。若破案并抓获犯罪嫌疑人,有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两个月,检察院审查起诉一个月,法院判刑两个月。立案需要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证据。审理过程包括公安机关阶段、检察院阶段和法院阶段。遇到网络诈骗,受害人应及时报案,配合公安机关侦查,提供线索和证据,以加快案件进展。案件的结案时间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