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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不承认的债务如何认定为共同债务?

来源:榕意旅游网

法律分析:

我国的民法典对离婚时夫妻共同的债务认定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的债务认定标准为:1、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产生的债务,或为履行法定赡养义务产生的债务;3、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教育和培训费用的债务;4、夫妻在文化、教育、娱乐、体育活动中发生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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