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定明确规定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应强制报废。私家车按年限规定进行年检,未按期年检将受罚。交警部门将严查逾期未检验、安全状况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记分。车辆年检是确保车辆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重要措施,车主应及时办理年检以消除安全隐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逾期年审上路行驶将受罚款和车辆暂扣处罚。车辆年检有相关规定和准备工作,包括初次和定期年检。
法律分析
新规定明确规定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强制报废。以私家车为例,按照规定,使用6年以内的,每2年检验1次;使用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使用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5月1日之前,私家车的使用年限在15年之内的,没有年检的可以补年检,还不会被强制报废;5月1日之后,就不行了,如果连续3个周期未检验就要强制报废。有车族一定要注意这一变化,如果不按期年检就麻烦了。
交警部门提醒车辆年检有效期将至的车主,尽快前往办理年检,交警部门将集中整治开展整治大中型客货车机动车专项行动,严格查处机动车逾期未检验、安全状况不符合标准等违法行为:一是建立台账,及时开展告知和督办工作;二是通过短信、电话、公告等方式告知机动车所有人逾期未检验、报废车辆等信息,建立上门告知工作台账;三是继续加强路面查处力度,对逾期未检验大中型客货车上路的,扣留机动车,按规定处罚并记分;对已达强制报废期限的大中型客货车上路的,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四是对已达强制报废期限的大中型客货车,按规定公告其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对拒不办理、未按期办理的,一律予以办理注销登记。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车主,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逾期年审而上路行驶的机动车驾驶人,一旦发现不仅将给予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还要暂扣车辆。
车辆年检,就是指每个已经取得正式号牌和行驶证的车辆都必须要的一项检测,相当于每年一次按《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给车辆做体检。
车辆年检可以及时消除车辆安全隐患,督促加强汽车的维护保养,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对于车辆年检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文件中有相关规定,在年检前需要一些准备工作(例如知道一些相关信息,网上预约,流程,车需要注意的问题等)以保证能够正常顺利通过,年检有初次和定期年检,也有一些相关政策。
结语
合理的车辆年检制度对于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至关重要。根据新规定,逾期未检验的车辆将面临强制报废的风险。交警部门将加大整治力度,通过多种方式提醒车主及时办理年检,同时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车辆年检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促使车主加强车辆维护保养,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遵守年检制度,是每个车主应尽的责任,也是确保道路安全的重要举措。请广大车主积极配合,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动车、非机动车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七章 附 则 第九十一条 本规定所称二手车出口企业是指经商务主管部门认定具备二手车出口资质的企业。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七章 附 则 第九十条 本规定所称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是指:
(一)机动车来历证明:
1.在国内购买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者二手车交易发票。在国外购买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该车销售单位开具的销售发票及其翻译文本,但海关监管的机动车不需提供来历证明;
2.监察机关依法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监察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3.人民法院调解、裁定或者判决转让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4.仲裁机构仲裁裁决转让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仲裁裁决书和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5.继承、赠予、中奖、协议离婚和协议抵偿债务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继承、赠予、中奖、协议离婚、协议抵偿债务的相关文书和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6.资产重组或者资产整体买卖中包含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资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7.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统一采购并调拨到下属单位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该部门出具的调拨证明;
8.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已注册登记并调拨到下属单位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该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被上级单位调回或者调拨到其他下属单位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上级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
9.经公安机关破案发还的被盗抢骗且已向原机动车所有人理赔完毕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权益转让证明书。
(二)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1.机动车整车厂生产的汽车、摩托车、挂车,其出厂合格证明是该厂出具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2.使用国产或者进口底盘改装的机动车,其出厂合格证明是机动车底盘生产厂出具的机动车底盘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机动车底盘的进口凭证和机动车改装厂出具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3.使用国产或者进口整车改装的机动车,其出厂合格证明是机动车生产厂出具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和机动车改装厂出具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4.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留、没收并拍卖的未注册登记的国产机动车,未能提供出厂合格证明的,可以凭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行政执法机关出具的证明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