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甲乙双方监理签字的现场签证单是形式的东西,如果签字所确认的内容却是完成了,那么会计公司还要调整的话就不妥当了。如果签字确认的内容是虚的,那么这样的签证单审计公司可以不认可的。要说服审计公司的办法是:拿出签证单确认的东西,实实在在完工了,稍有专业水平的审计师是不会调整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第三条 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机关依据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审计评价,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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