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去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且有处分权的当事人,依据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签订的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也不侵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第三人的利益的合同,通常情况下,都是有效的。
通过公证机构对房屋买卖合同签订的过程以及签订的文本进行公证,仅是证明合同真实性的方式,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若将来就合同真实性发生争议的可能性比较大的话,可以对合同进行公证。
一、房屋买卖合同都需要公证吗
房屋买卖合同并不都需要公证,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只要满足双方主体适格、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以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为有效。通过公证具有更强的证据力,但并不是公证赋予了其法律效力。
二、房屋买卖合同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买方应提供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及复印件等;
2.卖方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等;
3.房屋买卖合同文本;
4.公证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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