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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未成年是否不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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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打着维权的名义拉横幅,实则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维权应当理性,应当合理合法,拉横幅这种行为不可取。公安机关一般也是批评教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严重的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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