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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格式合同无效

来源:榕意旅游网

下列格式合同无效: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的合同;不合理地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合同;或者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合同等。

一、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合法吗

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不合法。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如下:具有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3、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我国法律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上述说法属于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说法。

二、霸王条款的合同有效吗

霸王条款属于我国法律中的格式条款和免责条款,当出现以下情形时,该条款无效: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不合理第减轻或者免除其自身责任、加重对方主要责任或者限制对方的主要权利;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的主要权利;3、造成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4、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三、无效居间合同的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

居间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当事人双方或乙方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签订合同;

2、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签订的合同;

3、合同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公序良俗;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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