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全责对方不赔偿,救济途径:1.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重要证据;2.起诉侵权方和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承担赔偿;3.原告垫付诉讼费,可要求被告承担,胜诉后法院判决。被告不出庭时可缺席判决。
法律分析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但不赔偿受害人的救济途径是:
首先,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也是当事人就民事损害赔偿问题向法院提交的重要证据。
其次,可以起诉,侵权方和车辆的保险公司一起列为被告,保险公司在其承保的范围内进行赔偿,不足的侵权方赔偿。
再次,诉讼费由原告先行垫付,可以在起诉中要求被告承担,胜诉后法院会判决,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被告不出庭,可以缺席判决。
拓展延伸
对方全责却拒绝赔偿,车祸纠纷引发的法律纠纷
在这种情况下,对方全责却拒绝赔偿的车祸纠纷引发了一场复杂的法律纠纷。当双方无法就赔偿达成一致时,受害者可能需要寻求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受害者可以委托律师提起诉讼,通过法院来解决纠纷。律师将会收集证据、分析法律条款,并代表受害者提出合理的赔偿要求。其次,律师还可以探讨其他解决方案,如调解、仲裁等。这些方法可以在减少时间和费用方面提供更加灵活的选择。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律师将会全力支持受害者,确保他们获得公正的赔偿。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车祸纠纷的法律纠纷,可以为受害者恢复损失、维护权益。
结语
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车祸纠纷,可以为受害者恢复损失、维护权益。律师将会全力支持受害者,收集证据、提出合理的赔偿要求,并探讨其他解决方案。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律师将确保受害者获得公正的赔偿,为他们争取应有的救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
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