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为的撤销是指因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所致,根据行政行为违法、不当的不同情形而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撤销条件有: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行政行为不适当。欠缺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其中任何一个要件的行政行为就是可以撤销的行政行为。
《 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九条,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 国家赔偿法 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 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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