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
买卖合同 签订后双 方协商一 致的能更 改。依法 成立的合 同受法律 保护,房 屋买卖合 同生效后 当事人必 须按照合 同的约定 全面履行 约定的义 务,非经 协商一致 不得擅自 变更解除 合同、不 得随意增 设额外义 务。小编还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可能对您也有帮助: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能否更改
法律分析:如果对方同意进行修改的,则可以由双方修改,相当于双方在新的时间重新签订了一份新的购房合同。但是,如果购房合同已经登记备案的,则要按规定撤销备案后才可以再修改。如果对方不同意修改,则单方是不能进行修改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五条 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第四百七十六条 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第四百七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