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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离婚时如何分割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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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夫妻婚前买房离婚可以根据下列情况进行分配:

1、一方在结婚前购买的房屋。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支付房款和所有权的房屋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一方在结婚前出资买房,但由于某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父母一方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产权以投资者子女名义登记的,视为只赠与子女一方,该房屋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产权以夫妻双方的名义登记,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屋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次,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一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屋,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房屋以首付房屋名义登记的,可以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一般认定该房屋属于产权登记一方,双方共同偿还的款项可以由一方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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