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有房有车,离婚不一定会被分财产。需要判断婚前购买的房子和车是否是一方在结婚前全款购买或已经清偿完毕全部贷款。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前已全款购买房产或车辆,且登记在出资方个人名下的,则该房产、车辆属于出资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需分割。如果婚前按揭购买,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则婚后共同偿还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进行财产分割。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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