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建设用地使用权;
2、宅基地使用权;
3、土地承包经营权;
4、地役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二十六条 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规定。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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