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拒收现金属于违法行为,每一个公民及商家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现金,每一个公民及商家均有义务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Copyright © 2019- nryq.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