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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关于侵犯商业信誉的立案规定有哪些

来源:榕意旅游网

侵犯商业信誉的立案规定有:

1、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利用互联网或者其他媒体公开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

3、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

4、其他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一、诋毁商业信誉既遂最多判多少年

诋毁商业信誉既遂最多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二、构成诋毁商业信誉的要件?

构成诋毁商业信誉的要件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扰乱了市场秩序。

2、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

三、诋毁商业信誉既遂最多判多少年?

诋毁商业信誉既遂最多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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