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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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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单位工作满一年,按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未支付的应由劳动行政部门要求支付,并逾期不支付的需支付加付赔偿金。用人单位破产后,应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支付职工的补偿金。还有其他相关规定。

法律分析

经济补偿金的法律规定如下:劳动者每工作满一年,用人单位应向其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金,则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还需支付加付赔偿金。在用人单位破产时,破产财产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优先清偿应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此外,还有其他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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