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劳动仲裁要开庭。仲裁庭会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如果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申请人可以视为撤回申请,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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