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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办理慢性病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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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病种范围

1.糖尿病合并高血压;2.糖尿病合并肾病;3.糖尿病合并视网膜病;4.糖尿病足;5.脑血管后遗症;6.冠心病;7.慢性肝炎(活动期);8.肝硬化;9.肺源性心脏病;10.类风湿性关节炎伴功能障碍;11.帕金森氏病;12.系统性红斑狼疮;13.高血压;14.精神分裂症;15.双相情感障碍;16.脑、躯体器质性疾病伴发的精神障碍;

(二)申报时间

每年3月1-10日和9月1-10日。

(三)申报材料

1.要求提供一年内公立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确诊病历一份(加盖病案室公章);

2.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本人一寸近期彩照2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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