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胁迫结婚可以请求撤销婚姻,法律保护婚姻自由。根据民法典规定,受胁迫的一方可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但需在胁迫行为终止后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也可在恢复自由后一年内提出请求。这既尊重个人意愿,又维护婚姻稳定。
法律分析
一、女方被男方胁迫而与其结婚如何去处理
女方可以请求撤销婚姻。民法典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婚姻自由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结婚与否,与谁结婚必须由男女双方的真实意愿,不允许任何一方或者任何第三方加以干涉。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被胁迫结婚应当如何处理呢
被胁迫结婚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因为胁迫当事人结婚,违反了婚姻自由和结婚完全自愿的原则。所以,法律赋予受胁迫一方撤销该婚姻的权利。但是申请撤销婚姻,应当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法律规定以上的时间限制,既是尊重当事人的主观意愿,同时也是出于维护婚姻稳定的目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被胁迫结婚的一方有权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申请撤销婚姻应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应在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婚姻自由是公民的权利,不允许任何干涉。法律的时间限制既尊重当事人意愿,也维护婚姻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 第六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