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串通是指订立合同的双方以转移财产等为目的,故意欺骗善意第三人的行为。我国法律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Copyright © 2019- nryq.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