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是指在刑事审判中,除判处刑罚外,还要求犯罪人赔偿受害人因犯罪所受到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等民事损失的一种司法行为。其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经济损失:包括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劳动补偿费等直接支出的费用和因受害人死亡或伤残而造成的收入损失等间接损失。
2.精神损害赔偿:包括受害人因犯罪行为所遭受的精神损害所需的心理治疗费、药品费、交通、住宿等费用以及因受害人人身伤害而影响其家庭、社会地位等方面的精神损失所需的适当的抚慰金等。
3.其他损失:包括处理案件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
法律依据:
1.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犯罪构成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解释(三)》第四十一条规定:“被害人的民事请求权利在刑事诉讼中以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行使。”
3.《民法典》第一千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因刑事犯罪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或者其他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向犯罪人或者犯罪人的法定代理人、财产承继人请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