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流产假国家要求是指在工作的女性中怀孕后由于身体的原因导致在怀孕期间不性流产,流产后需要一定的休息,而该休息的时间段是有国家所具体要求的,具有一定的法律效益的放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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