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第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第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第三,请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第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第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第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法定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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