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房合同的定义
租房合同又叫房屋租赁合同,其定义是当事人一方将租赁物交付另一方使用,另一方为此支付租金并于期满后归还租赁物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具有租赁合同的一般特征,应适用《民法典》有关租赁合同的一般规定。
二、租房合同必须备案吗
房屋租赁合同必须备案吗?对此,可以分两种情况讨论:
1.经营用房
对于该种房屋,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一定要在30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住宅用房
对于住宅用房,虽然暂可不必备案,但是为了有效保护承租人的权益,最好还是登记备案,否则可能发生出租人将房子租给别人的情况。同样的,出租人也面临着承租人非法将房子租给别人的风险。
如果您是在首都北京租房,凡是在该地域范围内出租的房屋都要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托的事处、乡镇租赁服务站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如果出租人或承租人有一方是港澳台地区的人或者外国人,出租人就要到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三、租房合同没到期房东要违约怎么办
1.租房合同没到期房东要违约的,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请求减少违约金。房屋租赁违约金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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