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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品房产生质量缺陷的赔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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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

二、在保修范围内的一般质量问题,购房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责任。

三、因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一、房子在什么条件下可以退房

就商品房而言,房子符合以下条件可以退房:

1、购房合同约定了退房条件,符合约定的条件;

2、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无法交付房屋;

3、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生活;

4、其它可以退房的法定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房屋质量不达标时购房者怎么维权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应当由当事双方(购房者与房屋出卖人)进行房屋质量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论确定是否存在退房情形:

1、经鉴定确认房屋主体不合格或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的,可以要求退房并赔偿损失;

2、经鉴定可以修复,则要求开发商修复或承担修复费用。

3、楼板属主体结构部分,开发商承担永久的保修责任。

4、若出卖人交付不合格房屋,给购房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购房者可以主张违约侵权责任措施予以补救。

三、开发商违约交房要找哪个部门

开发商违约交房如果属于房屋质量问题的,应找住房建设管理部门。当事人还可以书写起诉状,提交身份证明、购房合同、房屋质量问题的照片等证据给法院,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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