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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有没有签订合同的权利?

来源:榕意旅游网

法律分析:

分公司有权对外签合同。分公司领取了营业执照的,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以分公司的名义对外订立合同,但是由于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设立分公司应该提交的材料包括: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单》、《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

2、《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指定书》;

4、总公司拨款证明;

5、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负责人不是本地的需要提供暂住证复印件;

6、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7、总公司章程复印件;

8、公司拨付给分公司使用的资金数额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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