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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无宅基证房屋被拆,如何赔偿?

来源:榕意旅游网

本文讲述了农村房屋拆迁时的补偿问题。如果没有宅基证,拆迁一般仅对房子价值进行补偿。但是,法律规定,宅基地由村集体统一分配使用,没有宅基地的对失地损失不予补偿,但其具有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或者承包土地经营权的,可以获得对于房屋的补偿和对于承包土地的补偿费用。

法律分析

农村没有宅基证的房子拆了一般仅对房子价值进行补偿。法律规定,宅基地由村集体统一分配使用,没有宅基地的对失地损失不予补偿,但其具有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或者承包土地经营权的,可以获得对于房屋的补偿和对于承包土地的补偿费用。

拓展延伸

宅基地被征收,如何进行赔偿?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如国家建设需要或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宅基地可能需要被征收。在这种情况下,被征收的宅基地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于因公共利益需要而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给予农民相应的补偿。具体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并报备案。而对于其他情况下的征收,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给予被征收人相应的赔偿。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于被征收的宅基地,其补偿标准为当地农民平均宅基地面积的3倍。如果被征收的宅基地属于农民住房,则应按照当地农民平均住房面积的3倍给予补偿。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补偿标准在不同的地区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应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进行补偿。

另外,《土地管理法》还规定,对于因公共利益需要而被征收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先由进行征收,然后将所得土地用于公共利益建设。被征收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和附属设施,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偿。

总之,对于宅基地被征收的情况,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而被征收的宅基地应当用于公共利益建设,同时也应给予被征收人相应的补偿。

结语

虽然农村没有宅基证的房子拆了一般仅对房子价值进行补偿,但法律规定,宅基地由村集体统一分配使用,没有宅基地的对失地损失不予补偿,但其具有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或者承包土地经营权的,可以获得对于房屋的补偿和对于承包土地的补偿费用。因此,对于农村房屋拆迁补偿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不能一概而论。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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