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榕意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应该怎么样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属于要约呢?

应该怎么样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属于要约呢?

来源:榕意旅游网

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一般来说是要约邀请,但销售广告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则视为要约,如果商品房销售广告符合以下特点,视为要约。1、具有订立合同的目的;2、必须哪键笑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约合同的受约人发出;3、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亮旁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Copyright © 2019- nryq.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