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必须标注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进口食品标签须体现的信息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配料的定量标示、净含量和规格、日期标示、贮存条件、原产国国名或地区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食品标签问题有:
1、短秤少量,包装物充当净重;
2、出现利用包装以次充好,偷梁换柱;
3、产品名称概念模糊;
4、涂改日期肆无忌惮;
5、二次包装污染严重。
什么是预包装食品?
1、logo部分
logo部分是预包装食品的关键部分,包含食品包装的灵魂,是品牌对外界的宣传,是品牌能否启动的关键,logo一直是一个品牌给人的第一感觉,只有logo只有深入人心,品牌才能成功。
2、文字部分
文本部分是设计和包装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它能让客户更好地了解企业的文化、品牌的力量感和文字,更好地帮助人们接受品牌所能表达的意义。这是一种熟练的方法,因为客户在使用文字时必须快乐。
3、产品部分
产品部分是品牌的代表,是产品质量的体现,因为它是向消费者展示企业品牌产品质量的一部分,可以让包装散发出真实感,让品牌更让顾客放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九十七条 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第九十 进口商应当建立食品、食品添加剂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或者进口批号、保质期、境外出口商和购货者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交货日期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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